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农垦场,县政府有关部门,县直有关单位: 经县政府同意,现将《余江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》印发给你们,望遵照执行。
二○○六年七月五日
最新文章
动态
文件
新闻
政策
热门文章